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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3 木心 吃出名堂来前几日说到北京艺术家的吃相。巧,最近在看木心的《哥伦比亚的倒影》,其中的“上海赋”有一篇“吃出名堂来”,把老家上海的吃相白描了一遍。
木心的文字,实在值得推荐。忙过这一阵再细说。这是“吃”文的起首。许是老了,不过确实有很久没见到这样可以让我把玩再三的文字。我没自己敲,是从这里Copy过来的。
“
吃的生意,向来可以高逾三倍利,算得上中华三百六十行内的一项国粹生财之道。上海鱼龙混杂,鱼吃鱼料,龙吃龙料,鱼一阔马上要吃龙料,龙水浅云薄时,只落得偷吃鱼料。鱼为了冒充龙,硬硬头皮请别的鱼吃龙料,龙怕被窥破他处于旱季,借了钞票来请别的龙照吃龙料不误。于是上等上上等,下等下下等的大酒家小粥摊,无不生意兴隆。每条街上三步一“楼”五步一“阁”,两家隔壁的比比皆然。交际应酬必到之地,赔礼道歉在此圆场,庆婚礼寿弄璋弄瓦之喜,假座某某大酒家恭请阖第光临。讲斤两已成僵局,三杯过后峰回路转,也没有一对旷男怨女,不靠吃点啥喝点啥来表示情投意合,从而进行“三部曲”。
” February 20 灌水:老诗新提
January 19 Lost in Translation (-1)这首诗的后几段有几个小地方细节之处不是很清楚,所以一直没有下手写。准备用一两顿中饭贿赂几个老外同事,咨询一下。同时在网上搜一下材料。这一搜倒有几个原来没想到的结果:
1。国内的读者对DT的诗大大地不了解。量化的结果是这样的,以Dylan Thomas为关键字去查询,百度返回33000个结果,Google返回4920000个,相差近150倍。以这首诗名去查,百度返回大概只有十几个。
2。靠DT吃饭的也有一拨,搜到一篇硕士论文,本人正在研读。:(
3。如日中天者如DT,也有叫板的。有位老兄说:The music is sublime。确实,如前所评,Thomas的诗中乐感极强。但这位兄弟又接着说了,DT的诗不好。何以见得:“远远不如我太太的!”他太太十二岁写诗,网上有专页,想来也应该不错。不过,这个这个,也太那个了吧??我倒也看不太懂,不过扫了一眼,他太太的诗,至少Style上很不同。罗卜青菜,如何比法?
4。这应该是比较准确的说法:要理解Dylan的诗,必须理解他是个极其虔诚的教徒。所以,Force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God。
5。国内还有更多的译本,更不忍读。
如上种种,原先一并没有想到。自我扣分而为:-1。
January 05 Lost in Translation (2) On "Fuse"The force that through the green fuse drives the flower
通过绿色导火索催开花朵的力量 (北岛译)
株株问:“但Fuse为什么要译为导火索呢?”
想象一下时间被挤扁,永恒成为瞬间,花开花落,弹指之间。玫瑰的绽放(或者凋零)在顷刻间完成,犹如寒夜深处炸裂的烟花。
如此,绿色的的花茎,又如何不象引燃的“导火索”—fuse?
《时间的玫瑰》中引用的另两个译本,直接用了茎管。比如海岸等人的:
“穿过绿色茎管催动花朵的力
为此被北岛质疑,认为是“重大错误,失去了狄兰那带动全诗的最有原始冲动的想象”。海岸反驳说:
首句的“fuse”一词,在巫宁坤教授的译本和我的译本中均未译成“导火索”,被北岛斥之为“重大错误”。我等不至于不懂得英文“fuse”的基本词义为“导火索”,且不说为减少英汉两种语言在“音步”上的差异,我也曾考虑译成“信管”,可汉语“绿色导火索(或信管)”实在拗口,以诗行的小语境推导含义,“导火索”与花朵下的“茎管”在符号意指象似性原则上颇为关联,故放弃“导火索”这一字面意义上的重合,而在作者意图层面去追寻内在本质上的“信度”,我在句首采用“穿过”与句尾短促的“力”(而非力量),来弥补“导火索”所蕴涵的爆破力,此时此刻,我们译者有权对作者意图进行相关因素的取舍,在翻译语境下顺应译语读者的期待,进行理想化的语境假设和语码选择。
如果一定要选择,我同意北岛的译法要多一些,因为丢得要少一些。不过,这些争论,已经太过学究,了无趣味。还不如读原诗要爽得多。 January 04 Lost in Translation (2)这是第一段原文:
The force that through the green fuse drives the flower
这里应该没什么冷僻的词汇。前三句是一小节,后两句是另一小节。看过《星球大战》(Star War)的一定都记得,恶战和远征之前洛克(Luke)总要受用一句福咒: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Tomas在这里说的Force,也是同样:神秘、巨大、无所不在、贯穿宇宙和时间。力,可以催生万物(The force that through the green fuse drives the flower/Drives my green age),也可以毁灭一切(that blasts the roots of trees/Is my destroyer.)。fuse和blasts把这Force之猛烈推到你的眼前:fuse是导火索,blasts意为爆炸,生或死都是迅猛而不可挡,一切似乎发生在瞬间。诗句中音乐感极佳,如第一句中Force、Fuse和Flower都是以F-作辅音为首,blasTS the rooTS of treeS又都以[S]结尾。Green fuse和Green age,连用两个Green,指生命的成长,也暗含生命一旦不得不面对逆势之力时的脆弱。Is my destroyer,嘎然而止,以悲情作结。如果roots可以被blasts,玫瑰自然凋折(crooked rose),这Force既然作用于万物,Tomas说:我们(我和玫瑰)同病(My youth is bent by the same wintry fever)。“I am dumb to”意指:I am so overpowered, that I am unable to。在这里以及后面的几端都表达一种状态:如此之敬畏以至于不敢或不能。
若此啰里啰唆,一是为了以我读懂的给读者做一个参考。更主要的是想证明我的观点:诗是可读而不可译的。这是北岛的翻译:
通过绿色导火索催开花朵的力量 前一句半,翻得是准的,但Force对应更直接的是“力”而不是“力量”。但如果用“力”,就很难成句。对比原诗,前面三句中的乐感一点都找不到了,催生和毁灭之力的对比也大不如原诗,我相信Tomas在念到一句半后,一定是在第二个“That”那里顿一下。用中文念,也可以在“炸毁”那里略停,用重声念,但效果差得太远。第三句如果一定要翻,我不明白为什么不简单明了的一句“也毁灭我”。语气上要和原来符合得多。《时间的玫瑰》中用的四个译本,三个用“我的毁灭者”一个用“摧毁我的一切”,实在有些罗嗦。“哑然告知”是败笔,所有的译本都一定要把“告知”译出来,而不是想法传达那种敬畏的状态。
我有高招吗,没有。我的Point是,能读原诗,就别译了。导读应该导读原诗,还顺便帮助学英语不是?如今十亿人民九亿都在大学英语,谁怕谁啊?:)
再念一遍吧,真的是好诗:
The force that through the green fuse drives the flower
December 27 Lost in Translation在三亚度假的时候,我睡得晚,所以每晚过了十点就到大堂的酒吧去。酒吧是半露天的,菲律宾歌手甜腻的歌声和远方隐隐约约的潮声在星空底下混成一杯暧昧的鸡尾酒。就这么零打碎敲地把北岛的《时间的玫瑰》读完了。
真有不少猛诗。不过,我一直觉得诗是可以读但不能译的,即使我相信北岛的功力,也一定要把原诗找来看看。北岛在书中嘴有点碎,肯定得罪不少人。我随手一Google,这不,我母校的某位,跟他练上了。
都是瞎忙,依我看。翻译的过程中丢的东西太多。这个Blog,我会慢慢Update。先把原诗和北岛的翻译放上来。英文的引自Jeanette Winterson,也是Google来的,我喜欢她写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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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绿色导火索催开花朵的力量》
狄兰·托马斯 通过绿色导火索催开花朵的力量 催开我绿色年华,炸毁树根的力量 是我的毁灭者。 而我哑然告知弯曲的玫瑰 我的青春同样被冬天的高烧压弯。 驱动穿透岩石之水的力量 驱动我的鲜血,枯竭滔滔不绝的力量 使我的血凝结。 而我哑然告知我的血管 同样的嘴怎样吮吸那山泉。 在池中搅动水的手 搅动流沙;牵引疾风的手 牵引我裹尸布的帆。 而我哑然告知那绞死的人 我的泥土怎样制成刽子手的石灰。 时间之唇蛭吸源泉; 爱情滴散聚合,但沉落的血 会平息她的痛楚。 我哑然告知一种气候的风 时间怎样沿星星滴答成天堂。 而我哑然告知情人的墓穴 我床单上怎样蠕动着同样的蛆虫。
(北岛 《时间的玫瑰》;懒得输入,从一个叫“阿乙·天蓬元帅”的博客处拷来)
November 03 北岛终结冯唐闲得几分钟,看看国内对北岛的评论。不为别的,只因为一直是北岛忠实的大扇子。当年经历过八九的,很少没有深受其文字之渲染的。九零年我出国,后来在国内热闹的是海子。当年在《国风》打工的时候,在“半瓶诗谱”里评过。
洪子诚:如何阅读北岛和他的朦胧诗:我觉得评得很好,就是材料显旧。北岛后期的作品是可以反复咀嚼的精品,洪评中基本没有涉及。北岛的那一本《钥匙》,还是五六年前在美国买的,好像是台湾九歌出版,有一阵出差都放在身边。在国内没见到过。怀疑洪教授也没有读到。
顺便对冯唐作个结语。有没有可以打败时间的文字?当然有。任何艺术品--只要敢叫艺术品,都有可能。但冯唐的还不是,读完两本小说,我连复评的兴趣都没有。情和色,汉字里面可以打败时间的,除了红楼和肉蒲团,几个世纪里都可能无出其右者。冯唐说了一件事:一个男人的成熟要靠N个女人,在他:N=3。我相信这是真理;一条我们的上一代无权经历,而下一代又过分滥用的真理。
话说回来,冯唐有才。奉劝各位粉丝妹妹,多给他加油而不要捧杀。 August 10 初读冯唐前几日读北青报,有一整版是采访某个叫做冯唐的牛人的,标题也颇有牛气冲天的味道,叫“用文字打败时间”。也是我孤陋寡闻,据说冯唐已是“七十年代文字第一人”,被诸多粉丝与张爱玲、曹禺、白居易等等并举为少年奇才,且不加“仅供参考”的下注。访谈中冯唐指点江山,放马谈去,自信盎然泛滥,以承接中华千年文脉为己任,此所谓“用文字打败时间”的由来。
我以为语言上功力深厚、煮字为生的今人,一是高行健,二是北岛。均是充军到了国外,自囚于番邦而不得还。这二人曾经言语激烈,为当局所不容。高被老外冠以诺贝尔文学奖,墙里长的毒草墙外捧成宝,更是醋坛子打翻,官方早已盖棺定论。问题恐怕不止于官方,现在年轻人中民族主义泛滥,高、北那一代身经的历史无缘经历也无意去反思,好像反思只需要小日本去做,不恭于中国泱泱大国之形象的自然不敬。高的文字进不来,北的诗无人看(尤其是后期的作品)。
觅来《万物生长》和《18岁给我一个姑娘》,昨天翻了《万》不少页。还没有到拍案的地步,但文字读来确实颇爽。在京城闷热的暑夜,等待扭扭捏捏千呼万唤还不来的暴雨,应该算是很不易了。关于《万》,其序中有一句话,叫“要骟成太监都不成,浑身都是小鸡鸡”,总结的很入神。无独有偶,曾经和朋友说高行健的《一个人的圣经》应该改名为《高行健和他的女人们》。这时月,不抖点料确实精神不起来。冯唐的特色是比较生理和解剖一些,透着点福尔马林的味道,到底是学医出身。不过,光抖料是不够的。要带点色抖点料搞笑挠痒痒,是不需要费神出书的。过十年搞个《中国人民短信精彩大集》,无人能出其右者。且看第一页:
“入夜,东大桥斜街左右,杨柳依依,烟花飘摇,各色妇女倚街而站,多数不象本地人士,或薄有姿色,或敢于曝露,也分不清是卖盗版VCD的,还是卖鸡蛋的,或者索性就是鸡”。
很不Political Correct 的一句话,不知如何地就让你一笑之余再想多读那么两遍。隐隐地压上一点韵,断句长短错落,有乐感,质地飘而不厚重,这确实是要一点功力的。好看。
有一次和美国某电影公司驻京的洋老板聊天,问他是在专玩艺术片还是娱乐片,答曰“只要是好看的”。在美国看“60 Minutes”采访Paul Simon (很多人应该知道“Sound of Silence”和《毕业生》里的歌都是他和Garfunkel创作的),主持人问之所以他们的那些曲子那么有影响力,是不是那些歌词写的好(比如“Sound of Silence”对工业社会异化的透射确实非常入骨)。Paul Simon马上回答说,主要是Music。把玩到了极点,还是回归到感觉。这感觉是一袭漂亮的皮毛,必须有所依附才能传递。这也是文人比较累的地方:起码要讲个故事吧,这故事要有共鸣吧,共鸣之后要说个道道吧,这个道道应该深刻吧,诸如此类。至于道道,除了食色性也,有人的地方就有阶级斗争,花开花落,你的薪水永远是市场价,要想再丰富就不那么好找,要是真有那么扛着个大脑袋的直立动物也不会那么着急四处猴急地解闷子。音乐和画来的直接,可以直扑感官,只是不过脑,至少不那么直接。
是“文以载道”还是“道以载文”,谁先谁后,孰重孰轻?还是一句,好看就好。能直打人心,好;能流水行云,好;鱼和熊掌皆有,佳。才气、自由和良心——最怕的是成为权势的附庸,那样的话,文字就是标语海洋中的符号而已。有的东西,一定要躲开历史背景来看才有意义,样板戏要现在看才有味,对社会的伤害也最小。齐白石的虾,当年该戴个红袖章。
其他的,等读完了冯唐其他文字再说吧。“打败时间”,人人都需要。
——竹人,05夏,忘了贴秋膘 June 22 Poem Reading (The Best American Poetry 2004)Chicken by Kim Addonizio Why did she cross the road? God knows how she got out. sloshing his way through the water He'll make it to a farmhouse the chicken the farmer found he snapped with a twist, but only God knows what that is. annoying his neighbors below him, ----------------------------------------------------------------- 因为正好贴了当年做《海外学生诗增刊》主编时写的编后感,突然想读读水深火热之中的老美兄弟们在写什么。书架上有一半不算太厚的《The Best American Poetry》2004,是某次出差时候在美国买的,结果一路上连一页都没有翻。回家以后也就躺在架子上积灰。 这一首灰色幽默地狠,其实很好读,只不过要注意很多完整的句子头尾不在一段里。一定要说怎么回事呢,这故事也简单:一只投奔自由的鸡,一个投奔自由的逃犯(Convict),逃犯在农庄落脚,主人逮了那只鸡以待,鸡魂传染了逃犯(“The spirit of the chicken will enter the convict.”);鸡逃离了她的窝,逃犯回到了他的窝: “She should have stayed in her little cage, “Sometimes, in his boxy apartment, annoying his neighbors below him, 没听说一个有关人事的笑话吗?“就好比在一座猴子山上,上面全是屁股,下面全是笑脸,左右皆耳目” 如“鸡”的行板。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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